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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阳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南阳市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倡导创新、求实、团队、专业“四种精神”,全面提升统计监测服务水平,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紧跟市委政府的指导精神,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局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人事、数据管理等科室负责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保障

我们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及时满足党政领导部门、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我们及时出台了《南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工作的意见》(宛统〔2020〕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宛统〔2020〕32号)文件,确保答复及时、态度亲切、数据准确。

(三)依法、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依托网络平台公开信息。坚持把“南阳统计信息作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窗口,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切实抓好统计动态、统计分析与解读、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知识等各栏目的更新。依法依规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与解读二是做好各类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做好服务“两会”资料、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分县区通报等各类统计数据的编印工作,做好季度、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及时的统计服务。

三是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工作,按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发布。

围绕统计主业,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政策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五是依法对外公布统计分析成果。我局目前已经召开了有关“四经普”、“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七人普”四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收到了较好的反响。

(四)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依法受理并处理纸质和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局长信箱”3件,人民网及书记留言板留言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得到申请人一致感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在南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nytjj.gov.cn/)公开信息224条,主要涉及统计动态、统计分析与解读、统计数据、统计法规、统计知识等内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9条。编发县市区经济指标通报、统计月报各11期,全年接受社会各界咨询900余次,主要通过电话、现场解答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编印了《南阳统计提要2019》、《南阳统计年鉴2020》、《南阳统计月报》、《南阳数说发展2020》等统计服务产品。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12.42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由于统计部门业务性强,部分数据具有涉密性,在省局没有反馈全市数据之前,部分业务工作和数据不能对外公开,这就导致本部门信息公开的面相对较窄,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统计分析解读的深度仍然不够。

下一步,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做细信息解读工作,加大数据的深度及关联性解读,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同时,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公开工作审核力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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