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宛统办〔2018〕60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省南阳地调队:
《南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南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89号),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省统计局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统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统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统计系统政务公开。
(三)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全面加大统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统计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统计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统计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统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统计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统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四)工作目标。到2020年,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持续提高。
二、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促进统计政务阳光透明
(五)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统计重要决策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统计政策措施、重点统计调查项目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六)推进执行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和评估机制。主动公开重要统计改革任务、重点统计调查项目、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全面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县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
(七)推进管理公开。落实南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市统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有关决定,做好市统计局权责事项的梳理、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形成南阳市统计局权责清单,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或权力运行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八)推进服务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发布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信息。
(九)推进结果公开。加大上级重大统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公开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统计执法检查过程公开,向社会公布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并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定期清理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扩大统计政务开放
(十)加大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公开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及时全面公开统计标准,逐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公开。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丰富公布方式,逐年充实公开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内容,加强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宣传解读工作。南阳统计信息网逐步刊登中国统计标准和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
(十一)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开放共享。严格按照统计信息发布计划定期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解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数据开放共享。依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部门数据共享接口申请的有关要求,申请积极建立部门间数据沟通分享机制,研究制定推动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办法,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
(十二)加强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统计政策,带头解读统计数据,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重要统计舆情时,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闻发布、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坚持政策性文件和统计数据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报批、同步落实。各科室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分阶段做好解读工作。统计政策和统计数据发布前,做好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发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统计政策和统计数据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政策执行过程中和统计数据发布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十三)回应社会关切。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重点围绕“两会”、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要统计改革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十四)扩大公众参与。围绕统计发展规划、重要统计改革、统计法律法规等重点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统计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统计咨询”、“政务服务”、“统计违法举报”等栏目,完善政策咨询平台;不断丰富电话咨询热线、数据咨询、留言办理、举报受理等互动功能,搭建公众互动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咨询;继续创新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等统计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推进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十五)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非涉密公文时,文件起草单位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办公室审查。起草统计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十六)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每年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提升公开信息化水平,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十七)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南阳统计信息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从内容建设、传播能力、整体布局、网络安全等方面科学设计,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推进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八)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加强同国家、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及时转载上级部门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以及涉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政策信息。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积极安排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参与重要活动、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强化保障能力建设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本单位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
(二十)强化教育培训。要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统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分级分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对县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