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局属各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统计局(办):
现将《2017年度全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含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南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度全市统计系统推进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统计建设,根据《2017年度全省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豫统办文〔2017〕32号)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 今年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抓手作用,为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统计在建设经济强市、实现“三大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和完善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有利于公众参与和配合行政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统一。要将行政指导贯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在总结近年来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指导经验基础上,制定统计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指导文书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指导案卷立卷和评查工作,评选和推荐行政指导案卷和案例,有效提升全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指导方式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规范行政调解。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实行政调解工作力量,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要求,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运用调解方式的研究,有效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研究制定我市统计系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绘制公示工作流程图,明确工作人员责任,评选并推荐行政调解案卷(案例),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 (三)努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资源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拓展服务渠道。 (四)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积极参与省局以及市法制办开展的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今年是全市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指导年,市局将在持续重点培育和全面指导基础上,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水平提升和经验推广,注重培育新的更具示范性、可复制性的示范点,注重涵盖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各个统计专业,注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全面打造升级,注重引导、指导各地各专业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县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示范点培育工作。调整补充示范点,将宛城区作为全市服务型统计执法示范点,示范点至少要确定3个示范专业并提供5个以上服务型执法案例案卷。 三、强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两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按照今年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细则(见附件),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和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时制定出台年度的工作方案,针对以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切实加以解决。要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加大推动力度。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通过调研、观摩、座谈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推动探索创新。要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注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倡导不同地区之间、上下级机关之间交叉或共同组织观摩、交流和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市局将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县(区)两级统计机构要注意及时提炼总结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要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善于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新载体及时宣传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